通知公告

公告公示

绍兴市接受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资格公告⑤(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

* 来源: * 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22年 03月 01日 浏览: 535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律协〔2020〕30号)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绍兴市律师协会审定,以下1家律师事务所和5位律师符合接收实习人员条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上海融孚(绍兴)律师事务所:杨红耀、卢志高、林红虹、丁敏晖、陈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