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接受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资格公告⑤(2020年11月至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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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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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20年
11月
11日
浏览:
1391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律协【2015】6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绍兴市律师协会审定,以下4家律师事务所和15位律师符合接收实习人员条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浙江泽大(新昌)律师事务所:蒋春雷、吕涛、武加琦
2、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陈丽萍、章志飞、丁哲军
3、浙江左右律师事务所:戚平波、金国锋、季洁、周钰
4、北京盈科(绍兴)律师事务所:林镥海、林阳、顾凌枫、陈瑶杰、潘恩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