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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绍兴市接受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资格公告④(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

* 来源: * 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20年 10月 13日 浏览: 1331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律协【2015】6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绍兴市律师协会审定,以下1家律师事务所和7位律师符合接收实习人员条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浙江正大金茂律师事务所:金戈、丁蓉、金达洪、王宏辉、胡莉莉、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