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律协〔2018〕13号 关于举办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两会”精神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市)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活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不断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经研究,定于4月下旬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两会精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学习宪法修正案。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4月28日(周六)一天,8∶30报到,9∶00开始。
地点:绍兴市委党校报告厅(绍兴市会稽山旅游度假区阳明路8号)。
三、参训人员
(一)各区、县(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律管科科长;
(二)市律协会长、监事长、副会长、副监事长,市基协会长、副会长;
(三)市司法局律管处全体人员,市律协秘书处全体人员;
(四)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
(五)全市律所党支部书记;
(六)律师代表120人,具体名额如下:市直32人、越城14人、柯桥18人、上虞15人、诸暨25人、嵊州10人、新昌6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县(市)司法局做好上述(一)(四)(五)(六)项参会人员的组织报名工作,上述(二)项参会人员由律师协会、基层协会直接通知。
(二)请各位参会人员填好回执,于4月23日前将电子邮件发至邮箱。
(三)请各位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请提前反馈。
联系人:金坤 陆维
联系电话:85154343 85156493
附件:参会回执
绍兴市司法局 绍兴市律师协会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