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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院长张军斌一行走访市律师协会

* 来源: * 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浏览: 30

822日,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斌一行到市律师协会走访并举行座谈会,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交流如何构建法官与律师“亲”“清”关系,更好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推进“司法公正全面提升工程”走深走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丁新潮主持座谈会。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盛文斌,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葛继光,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周朔东参加。

会上,市律师协会会长虞伟庆介绍了绍兴律师队伍建设发展与律协工作基本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肯定全市法院工作和律师权益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司法公正感受度、加强律师履职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丁新潮指出,加强法律共同体建设,需要律法双方共同努力。

一是要共同应对风险挑战。在严格依法办事,坚守法治底线的基础上,要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为法院提供准确、全面的法律意见和证据支持。同时,法院也应当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律师在履行职责时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二是要共同构建沟通渠道。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信息交流、问题反馈和联合处理机制,实现信息的即时共享和快速反馈,确保律法双方能够及时沟通、高效协作,共同对双方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提高司法决策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是要共同开展教育培训。针对业务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共同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会,提高律师法律实务能力,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构建更加和谐、高效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推动绍兴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张军斌对全市律师长期以来给予法院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帮助表示感谢,并就新时代全面加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共同推进司法公正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共同坚守法治初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任务。法官与律师作为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要始终坚持法治为民初心,善于通过“小”事情维护好“大”民生和“大”发展,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巩固和维护党的执政根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贯彻案件办理始终,以高度自觉的姿态,投身法治领域图强争先。

二要共同担当公正使命。法官与律师同受法学教育、同用法律语言、同循法律思维,肩负着共同的责任和使命,要努力在让解纷成本更少、解纷体验更好、案件办理更公、裁判兑现更实等方面相向而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公正感受度。法官要牢固树立“尊重律师就是尊重自己”的意识,让律师更全面、更充分地参与司法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加信任司法。律师要在参与调解、促进自动履行等方面与法官同向发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三要共筑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官与律师之间要互守底线、把牢尺度,共同构建“亲”而有距、“清”而有为的关系。法院要树立“监督也是一种支持”的理念,借助“司法公正在线”“司法民情日记”等数字化应用场景,畅通、拓展律师监督和沟通的渠道,营造风清气正的办案环境。要用足用好法检司律“四方会谈”机制,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业务研讨、同堂培训等制度,加强良性互动,以“共学共享”促“共识共进”,共同提升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市中院相关庭处室负责人,市司法局律管处负责人,市律协监事长李乐敏、咨询委执行主席金顺新,市律协副会长张英、徐荐土、马海、汤雪明共同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