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职律师执业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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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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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0年
05月
27日
浏览:
4857
申请人应当向绍兴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一)浙江省公职律师执业证申请登记表;
(二)身份证;
(三)最高学历证书;
(四)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五)上岗培训结业证(由省律师协会或绍兴市律师协会根据培训情况出具);
(六)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申请公职律师的证明,该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
1.供职政府职能部门;
2.具有一年以上从事政府法制工作、执业律师或其他专门法律事务工作经历;
3.品行良好。
(七)2寸近期证件照一张;
(八)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上一条: 申领专职律师执业证应提交的材料
下一条: 申请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应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