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律师行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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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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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20年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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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和全市律师行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绍市律协〔2020〕37号)文件精神,经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推荐、市律协八届九次会长办公会议确定,并经中共绍兴市律师行业委员会、中共绍兴市司法局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绍兴市律师行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若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市律协秘书处进行书面实名反映。邮箱:sxlg0575@126.com,电话:85156493。
绍兴市律师协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