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接受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资格公告②(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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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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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20年
09月
14日
浏览:
1457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律协【2015】6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绍兴市律师协会审定,以下8家律师事务所和26位律师符合接收实习人员条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浙江大丰律师事务所:陈小林、汪方青、马啸、任春君、姚建明、张伟民、王慧勇、郑国庆
2、浙江剡城律师事务所:徐林祥、陈军、黄世炳
3、浙江世纪方正律师事务所:周利雅、马新亚
4、浙江盛久律师事务所:张文江
5、浙江计然律师事务所:应胜南、过学超、邢哲、周哲炯
6、浙江求道律师事务所:尹志南、金英
7、浙江齐蓝诚律师事务所:俞琦、丁小兰、吕方达
8、浙江同守律师事务所:宋建明、周红平、汪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