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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律协〔2020〕20号 关于成立绍兴律师民法典宣讲团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20年 06月 19日 浏览: 1531

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民法典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带动更多律师共同参与到民法典的宣传和推进实施上来,绍兴市律师协会成立“绍兴律师民法典宣讲团”。宣讲团由绍兴市律师协会会长、监事长、副会长、副监事长及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的优秀专业律师组成。

  绍兴律师民法典宣讲团旨在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作用,让民法典能够得到切实践行、充分维护、有力保障,为推进国家法治进程贡献“绍兴力量”。

  一、宣讲重点

  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等。

  二、宣讲要求

  1.切实加强自身学习,确保宣讲团成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要深入研读、正确学习理解民法典相关内容,提升业务能力和宣讲能力,传达正确的民法典内容和精神。

  2.提高民法典宣讲实效,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要认真学习钻研《民法典》,对各个分编进行深入解读,理解法律精神,形成专业法律指引;要注意收集和研究相关法律案例,发现特点,总结规律,开展以案说“典”。

  3.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推动民法典有效贯彻实施。要引导人民群众深入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的权利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和谐意识成为社会群众处理各种事务和日常生活的准则。

  4.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民法典宣讲团工作管理安排。要切实履行律师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展现律师队伍良好形象,以优质高效的宣讲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附件:绍兴律师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名单.doc



     绍兴市律师协会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