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律协〔2020〕1号 关于成立绍兴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律师公益服务团和行风监督组的通知
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浙江省、绍兴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律师行业的专业优势,主动担当作为,及时为疫情防控和后续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经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市疫情防控律师公益服务团(以下简称“服务团”)和行风监督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公益服务团
(一)团 长:楼东平
(二)副团长:冯坚、金尧坤、金顺新、郭炜、虞伟庆
(三)服务团成员由公司法(合同订单争议)、劳动法等企业需求为主要专业方向的各区、县(市)专业律师组成,按照全市区域划分若干工作小组,由各地区分会会长或市律协理事担任组长,各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行风监督组
监事会、市律协道纪委共同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律师行风监督组,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纪律作风督查。
(一)组 长:陆国庆
(二)副组长:金顺新、杨光明
(三)组 员:陈国仁、董坚、金建耀、宋建明、施国清、蔡乐平、陈瑶杰、陈伟忠
三、工作职责
(一)律师公益服务团职责
1、宣传防控和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广大企业主和员工积极应对、科学防控疫情,知法守法,共克时艰。
2、围绕广大企业在防控疫情期间,遭遇的有关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征收征用、合同纠分、劳动用工、物资捐赠等法律问题或争议纠纷,从法律层面提供建议;力所能及为陷入困境的企业制订应对或脱困的工作方案,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
3、接受企业员工问询,解答法律问题或提供解决问题的路径指引。
4、汇总企业反馈的较为集中的法律问题,制作企业防控疫情法律服务指引或服务资料进行公开发布。
5、整理有效的服务经验和典型案例,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宣传推广,服务更多的企业和企业员工。
6、承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风监督组职责
1、以督查促履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2、要求全体党员律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扛牢政治责任,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任务;
3、加强全市律师法律服务的自律监管,规范执业行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升行业形象;
4、对典型问题及时曝光,以强力有效的监督推动律师服务疫情防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中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二)强化业务学习,提高服务能力。服务团成员要认真学习钻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因疫情产生的与社会民众权益保护、日常生活生产活动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疫情现象、理解法律精神;要注意收集和研究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案例,发现特点,总结规律,努力提高个人及服务团整体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发挥专业优势,提供优质服务。服务团成员要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善于思考,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服务团各项工作,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就疫情防控的社会关注热点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引导各单位部门、社会公众规范自身言行,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表达诉求、化解纠纷矛盾、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支持。
(四)严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管理。服务团成员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相关工作安排。切实做到不信谣传谣、不发表和传播不当言论,以实际行动展现律师队伍良好形象,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做好工作台账,强化示范引领。要抓好每一阶段工作的落实,要同步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强指导推进,确保实现全程“留痕”。加强对服务过程中先进个体案例事迹报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绍兴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名单.doc
绍兴市律师协会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