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绍兴律协”微信订阅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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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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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8年
12月
26日
浏览:
1073
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绍兴市律师协会原公众号“绍兴市律师协会”,因每月4次推送受限,已不能满足日常信息发布。现已申请“绍兴律协”订阅号作为微信信息发布的渠道,原公众号不再推送相关信息,请全体律师及时关注“绍兴律协”订阅号。
附:订阅号二维码
绍兴市律师协会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