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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接受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资格公告③(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

* 来源: * 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8年 01月 02日 浏览: 1366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律协【2015】6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绍兴市律师协会审定,以下1家律师事务所和3位律师符合接收实习人员条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浙江春森翔律师事务所:周胜军、张革芳、楼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