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符合接受实习人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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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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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1年
08月
05日
浏览:
3697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律协【2011】29号)第八条的规定,经绍兴市律师协会审定,截至2011年8月5日,以下单位和个人符合接收实习人员条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28家)
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 浙江信顺律师事务所 浙江司正律师事务所
浙江正众律师事务所 浙江新兴律师事务所 浙江越兴律师事务所
浙江浣纱律师事务所 浙江博凡律师事务所 浙江民伸律师事务所
浙江近山律师事务所 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 浙江纳森律师事务所
浙江秦国光律师事务所 浙江隆和律师事务所 浙江朋成律师事务所
浙江龙山律师事务所 浙江吴刚律师事务所 浙江鉴水律师事务所
浙江震天律师事务所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 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 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
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 浙江德顺律师事务所 浙江正大金茂律师事务所
浙江越州律师事务所
二、指导律师(70名)
王永建、郭建平、俞岚、王立忠、斯金辉、徐觉醒、杨光明、周建春、宣卫忠、周胜军、马显涛、傅旭燕、金顺新、宣少军、陈胜利、郭培勇、陈寅、寿均华、周建兰、杨伟、何永灿、周海燕、俞友根、沈世雄、王国芳、李如敏、章纪南、冯永华、汪家生、郑云容、肖凌、何高峰、宋朝晖、盛金洋、程幸福、任越、滕永祥、冯基纯、楼震荣、吴刚、邹美雅、徐秋农、赵淑芳、周利生、张伯灿、徐志庆、楼芝华、李旺荣、冯坚、马杰、丁继胜、蔡乐平、申铁旗、何建航、楼东平、董坚、王卫兴、沈沛敏、魏德祥、施国清、薛国民、单建尧、陈显明、杨国勤、郑海东、景和平、郭奇斌、金戈、谢曙峰、何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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