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所被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确定为首批“绍兴市重点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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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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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1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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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自建所以来,十分注重团队创新和法律研究。2008年大公所以其专业的研发团队和创新的业务探索,被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确定为绍兴市创新团队培育对象。
在这3年多的培育发展中,大公律师团队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嘉绍跨江大桥、纵横集团破产重整、浙江二毛纺业有限公司、浙江宏兴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诸永高速、绍兴市奥体中心、文化中心、科技中心、绍兴城市广场、绍兴火车站广场、中国轻纺城联合市场、绍兴银行并购、浙江中成建工集团股权收购、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20亿债券发行等国家及省、市重点项目以及绍兴袍江新区、绍兴经济开发区、绍兴滨海新城、绍兴镜湖新区、绍兴平水副城等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了党委、政府和客户的广泛好评。特别是2009年、2010年大公律师团队作为破产管理人成功办理了纵横集团破产重整案,更是大公律师团队长期以来对法律专业研究、对律师业务创新拓展成果的集中体现。
此次,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通过严格的选拔、认定,以绍市委人领[2011]1号文件正式公布确定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为首批“绍兴市重点创新团队”。这一荣誉称号,是对大公律师团队创新能力、钻研精神的高度肯定;也将激励大公律师团队在律师业务创新领域中再创佳绩,勇攀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