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开展“党员律师结对服务农业大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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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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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09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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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局党总支委员、大丰律师事务所所支部书记任江峰与嵊德牧业老总张嵊钢,局党总支委员、方圆法律服务所主任王清琳与绿宝生态鳖合作社老总竹贤明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书,标志着我局“党员律师结对服务农业大户”活动正式启动。局领导冯银樵、竺锦林参加了签约会议。
为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局总支组织了这一活动。
按照合理搭配的原则,局总支26名党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与一户农业种养殖大户结成对子,签订“一对一”结对服务协议,担任法律顾问,免费为其提供一年的法律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为农业大户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2.帮助农业大户起草、修改、审查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3.为农业大户内部事务管理、订立规章制度等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帮助;4.经委托,代表农业大户参与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