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海涛一行到市律协调研并座谈
3月2日下午,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海涛等一行11人走访市律协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梁中,省律协副会长、市律协名誉会长楼东平,市律协会长金尧坤、监事长陆国庆等参加座谈。
会上,金尧坤会长简要介绍了协会组织架构,并重点围绕律师队伍建设、业务情况、社会服务等方面介绍了我市律师行业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服务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
姚海涛院长对全市律师长期以来给予法院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帮助表示感谢,并就全面加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切实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更好维护公平正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和律师都是维护公平正义、推动法治不断进步的重要力量,不仅是知识共同体、职业共同体,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到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在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中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合力推进平安中国示范区、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
二是进一步优化措施,更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要注重成果转化,认真研究、落实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把自觉接受监督转化为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强大动力,将意见建议办理与履行审判职能、改进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支持和便利。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拖延立案、强制调解、消极执行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畅通律师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违法行为。要突出数智赋能,持续深化“全域数字法院”建设,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一体化”平台功能,为律师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
三是进一步深化良性互动,更好发挥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中的保障作用。要在严格公正司法上深化互动,规范法官和律师接触交往,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完善司法权制约监督体系,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要在诉源治理上深化互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完善对接机制,更好地发挥律师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讼和执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在营造良好职业生态上深化互动,增进职业互信和包容互鉴,“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努力构建司法工作最大“同心圆”。要在服务最优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上深化互动,完善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健全法院与司法局、律师协会沟通联络机制,充分发挥法官协会桥梁纽带职能,经常性开展业务交流研讨,共同发挥专业优势形成合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真正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最优的发展变量、最佳的治理方式。
梁中局长对全市法院系统近年来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他表示,法官和律师作为法治绍兴的共同建设者,有着共同的法治信仰、共同的责任担当,从司法局角度出发,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律师队伍建设、律协队伍建设,拉高工作标杆,提升工作标准,做好队伍教育管理,积极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新常态、新机制,共同为法治绍兴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作贡献。
随后,调研活动围绕一对一听取问题和建议展开。
市中院副院长周剑敏、张凯,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朱祖洋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屠云萍、律管处副处长茅一萍,市律协部分副会长等参加座谈。
会前,姚海涛院长一行参观了协会文化走廊,了解绍兴律师行业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