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接受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资格公告④(2022年2月至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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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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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22年
01月
25日
浏览:
667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律协〔2020〕30号)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绍兴市律师协会审定,以下1家律师事务所和13位律师符合接收实习人员条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俞友根、沈世雄、王国芳、金建耀、俞敏慧、孙树宁、汪素红、楼丽萍、陈敏敏、唐金红、徐丽霞、陈国山、胡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