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绍市律协〔2019〕6号 关于开展2019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9年 03月 13日 浏览: 2163

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律协工作安排,2019年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仍将继续在浙江省律师网络信息化系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市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兼职律师。

    年度考核的内容、等次以及标准、考核程序、不称职律师的处理等仍然按照《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二、考核时间

    (一)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3月26日前,登陆浙江省律师网络信息化系统中的“年度考核”平台,进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参加考核的律师应按照要求填写《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律师事务所及时对律师出具考核意见。

    (二)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在4月2日前完成对神州律师网上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本地区律师年度考核信息的审查,并出具初审意见。同时在本地区审查结束后将《本地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书面总结》(包括考核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等内容)电子版报市律协。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年度考核的律师应当认真填报《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各类信息:

  1.“履行会员义务情况”一栏:请按省律协《章程》第十一条规定个人会员义务的内容,如实填写是否履行会员义务,履行了哪些会员义务等。字数不得少于20字。

  2.“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一栏:请如实填写在考核年度内是否完成法律援助义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内容。如没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请写明未履行该义务的原因。字数不得少于20字。

  3.“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一栏:请如实填写在考核年度内是否参加了社会服务或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或参加了哪些社会服务、公益活动等内容,字数不得少于20字。

  4.“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行业规范情况”一栏:请如实填写执业活动中是否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也请如实填写。字数不得少于20字。

    5.“办理律师业务情况”一栏:请如实填写在考核年度内的办理律师业务情况,内容包括类别、数量及服务质量等。字数不得少于20字。

    6.“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或群体性案件以及重大敏感事件报告情况”一栏:请如实填写是否办理过此类案件或是否履行重大敏感事件报告义务,字数不得少于20字。

  (二)律师事务所应当认真评议本所律师的执业情况,并出具考核意见。“律师事务所评议考核意见”一栏内容应包括:对该律师在考核年度内执业情况的评价(包括业务情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出具考核意见的依据或原因等。不能只填写“称职”或“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要求字数不得少于20字。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考核评议意见后,律师再次登录个人账户在“填写本人阅签意见”一栏,填写意见后提交。

    (四)因各种原因暂缓考核的律师,请先不要填报《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信息确认表》中将这类律师填写在“本所未填报年度考核表的律师情况说明”中,并填写清楚原因等内容。

    三、考核要求

    (一)各所应认真审核律师的考核登记表,一旦发现考核信息填报有错后,请马上退回。律师考核结果直接与省司法厅律师综合管理平台对接。

    (二)收缴律师执业证加盖备案章的时间另行通知。涉及2019年律师执业证换发的律师应提供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一张,律师事务所将需要换证的律师名单制成汇总表。市律协在年度考核系统完成受理、确认、审核工作后,连同律师照片、律师执业证,一并报市司法局集中后送省厅换证。

    (三)对已转往非律师机构工作的和其他不参加考核的律师,请抓紧办理注销手续。考核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律师协会或直接与同道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联系。

    (四)会费收缴待完成审核工作后进行。

    全    称:绍兴市律师协会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城中支行

    账    号:0915000367268900010

    附件:1.律师考核操作流程.doc


          2.律师执业证书换发汇总表.doc




                                 绍兴市律师协会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