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追梦岁月——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王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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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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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3年
09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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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0
引言:青年律师起步阶段的三、五年尤为重要,如何在入门阶段把握正确的执业心态,树立坚定的职业信念,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职业思维,是每一位青年律师的必修课。本文主要结合自身尚浅的经历,抒发自我感想,将本人在入门阶段的所感、所想,与各位青年律师分享、共勉!
台湾歌手范玮琪——《最初的梦想》,是那年夏天一直陪伴在我枕边的歌曲。在这个人人“追梦”的时代,对于“梦想”和“理想”,我一直认为梦想实现的过程就是向理想不断迈进的过程,在理想实现之前,一切都只能称之为梦想,而理想正是梦想的华丽转身,所以梦想并不是遥不可及的,而是无所畏惧的!
我的梦想即是成为一名执业律师,为此,我已经默默坚持了四年,在数次挫折之后,我终于有机会踏上执业律师的征程。作为一名“青年律师”,我感觉是幸运的!现在对青年律师的培养日趋重视,不管是行业内部还是事务所自身,都出台了相应的培养计划。
一、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2010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司法部负责人就该《意见》回答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1]在建设法治国家的道路上,需要有这样一批维护者: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任重而道远啊!
我想在我们选择专业之初,大多数人对律师这一行业的认识是肤浅的。万事开头难,高校毕业生,初出茅庐,犹如一张白纸,从学生身份到现实的工作岗位,从书本理论到实际参与办案,这一转变,不是一时半会儿,三两天就能适应的。
一次,我参与一项工作,跟某某公司领导打招呼时,没想到得到的第一句回话是“原来你就是跟我电话联系过的小王啊,小王小王年纪还真是很小啊!”年轻的面孔,首先就受到了质疑——小姑娘能不能把事办好?相比那些大律师、老律师,受到当事人的无比尊敬、信任,这一落差有时是给青年律师无形的压力。我也将此感受与前辈律师进行了交流,他鼓励我说:一个人的容貌无法在几年之间改变,你现在就是年轻,年轻也是优势啊!如果你能把事情办好,小小年纪还是会受到刮目相看的!一番话让我心中深受鼓舞!
近年来,各个律师事务所不断吸收多元化的人才,青年律师的比例不断增长,如何更好地推动青年律师工作发展,带动青年律师成长也已成为整个行业战略步骤中的重要任务。青年律师的发展,离不开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平台,依托事务所的品牌、团队,无疑是给青年律师成长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有事务所领导、同仁的提携和帮助,也必将对青年律师的成长大有裨益。我所就专门制定了《青年律师执业技能培养制度》,具体规划、探索如何培养青年律师,至今,已开展了多次培养活动。我很庆幸自己正赶上这一时机,在我执业生涯的入门阶段,我深知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入门阶段,与其敬佩、仰视前辈律师,胆小、彷徨、不知所为,还不如给自己一个坚定的目标和方向,鼓起勇气试着去做,试着去想,调整心态,不畏起步阶段的艰难,唯有厚积才能薄发!有前辈的鼓励、指导,依托事务所的平台,我们是幸运的!
二、要有自信,胆大心细
律师吸引当事人的要诀之一,就是要给当事人以信任感,让当事人有安全感。律师的谈吐、举止、着装乃至办公室的装饰都要以达到这一种目的为核心。律师的一切活动和安排,都要给当事人一种自信的感觉,给人一种老成持重、稳操胜券的感觉。[2]
一年的实习期,对于一名实习律师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从适应、磨练到提升,每一步都要付出艰辛,除了梦想幻化作的力量,“自信心”也不可或缺。许多法律界人士不成功,是因为自己根本就没有去尝试。很多事情本想去做,但想到那么多的困难,自己就被自己的失败情绪打到了。[3]青年律师特别不要因为对自己的能力怀疑和担忧而鼓不起前进的勇气。
当然,自信是要以实力为基础的!盲目的自信只会遭来笑话。律师是一个时时充满挑战的职业,而作为一名新入行的青年律师,直面困难,迎接挑战,收获成功的喜悦更会加强自我肯定与激励,这本身是一个良好的促进和循环。
自信是其一,其二就是要胆大心细!律师要敢于尝试,擅于雄辩,可以说胆大也是自信心的一种体现,而细心则是一种习惯,一种处事的作风。复印证据材料,你是否注意到其中夹有正反两面;修改一份合同,你是否注意到条文中载明的附件有否在最后列出;哪怕跟随律师会见,你是否有心记录下提问要点。“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
三、发扬刻苦的钻研精神、敢于实践
民族复兴,中国梦,实干兴邦,
锦瑟年华,律师梦,实践方能出真知。
习总书记起航中国梦,点燃了国人的期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事业,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律人,我愿意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为法治事业的繁荣发展添砖加瓦。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其实大家、小家无异,很多青年律师应该都有这样的第一次:第一次跟客户洽谈、签订委托协议;第一次草拟法律文书,送交法院参与审理;第一次在庭审中发言,反驳对方代理、辩护意见,面对职业生涯的难忘经历,面对这无数的第一次,作为一个新人,真可谓是要摸石头过河,一步一步摸索。在这个过程中,我有过担心、有过迟疑,感觉对这些新生事物无从下手:万一没有找对法律关系,对核心问题考虑不周怎么办?若是当事人对办案结果不满意又该如何解决?但不尝试,又谈何经验?实践方能出真知。
社会纠纷日益繁多、复杂,每一个案件都有着自身的特殊性,青年律师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研究案情在所难免,可是有时候分析结论连自己都不能说服,有时候遗漏一个细节,就将对整个案件的代理失之千里,更有甚者,研究再三,也找寻不了突破口,如此停滞不前,懊恼百般!站起来,舒展下筋骨吧!记着一位著者说过:信念决定你是谁。柳暗花明,也是属于刻苦,敢于实践之人。我这样告诉自己,为了最初的梦想,必须坚持这一信念,不做半途而废之人!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与思,应是相辅相成的,广大的青年律师应该通过学习,有所思,有所得,进而学以致用。
在去年的2012年度全市实习律师上岗培训学习过程中,我收获最大的是牢记了“持之以恒,勤能补拙”这句话,如果说在理论方面我们还知悉甚少、研究得不够透彻,在办案经验方面积累还有欠缺,那么就让我们学习笨鸟先飞吧,坚持不断地实践、不断的积累,用勤奋的付出填补知识的空白、经验的空缺。
以上是我作为一名青年律师在入门阶段的所感、所想,希望与各位青年律师分享与共勉!追梦岁月,路漫漫其修远,祝愿自己,也祝愿每一位青年律师都能通过自己的奋斗,在未来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勇攀高峰!
注释:[1] 司法部负责人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11/23/c_12807944.htm。 [2]张勇:《远见》,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92页。[3]张勇:《规矩》,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