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一行视察大公所、越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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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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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6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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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9日,浙江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先后视察了大公所、越光所。他强调,律师事务所要秉持工匠精神,为浙江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司法厅副巡视员陈伟强、律管处处长王兰青、办公室副主任陈志远,绍兴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忠灵、市司法局局长王旭波、副局长王薇等陪同视察。
马柏伟厅长一行踏看了大公所、越光所办公环境。大公所管委会主任李旺荣汇报了该所22年创业历程;越光所主任楼东平汇报了该所20多年的发展历程。
马厅长指出,一家律所要可持续健康发展应有一个发展规划,有规划才会有梦想,有梦想才会有奋斗目标。他强调,律师事务所要扎实推进团队建设、文化建设、业务建设,坚持律师人才培养模式。同时,积极响应省司法厅作出的争创“名所、名品、名律师”号召,秉持工匠精神,做大做强律师团队,充分发挥好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将实际工作与“三名”培育工程紧密联系起来,为浙江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大公所、越光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