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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律师事务所“教育整治常态化”巡回督导
发表时间:2021-12-1 发布者:Admin 点击率:213
 

    为进一步推进律师行业教育整治常态化,提升律师队伍形象,落实“十大长效机制”,压实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执业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市律协制定《关于对全市律师行业开展“教育整治常态化”巡回督导的通知》,组成4个督导检查组,部署落实相关工作。

    11月18日至24日,市律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监事会、行风监督委、纪律委员会组成的4个督导组,分别赴越城、柯桥、上虞、诸暨四地的律师事务所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组听取了律所主任关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收案收费管理、业务学习、道纪培训、青年律师培养等方面的工作汇报。查看了律师镖局的使用情况,检查了律师事务所22项内部基础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并随机抽查了不同案件类型的案卷,对律师事务所收案登记、收费开票、档案管理、结案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不足的律师事务所,督查组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意见。

   第一督导组:柯  桥 

    市律协会长金尧坤带领第一督导组,赴浙江金柯桥律师事务所、上海融孚(绍兴)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第二督导组:诸  暨  

    市律协监事长陆国庆带领第二督导组,赴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浙江卓颂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第三、四督导组:越城、上虞 

 

    市律协副会长陈国仁带领第三、四督导组,赴浙江震天律师事务所、浙江和畅律师事务所、浙江永大(绍兴)律师事务所、浙江方也律师事务所、浙江民间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督导组指出,面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环境、新挑战,律师事务所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的提高、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愈发重要。此次督导活动,“督”是手段,“导”是方向,“改”是目的,希望律所根据提出的问题反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真正做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希望律师不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供更优法律服务。

    一是风险代理审批要有“红”线。要加强程序性制度设计,常态化建立疑难案件的讨论和学习制度;风险代理要明确法定适用情形,审批要严格遵守规章程序,并加强对后续收费的监管,防止律师私自收费。

    二是案件收费审批要有“底”线。要严格按照收费管理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抵制低价收费,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执业环境。

    三是律所档案管理要紧跟数字化。在数字化经济时代,基本服务数据化、业务档案电子化是大势所趋,律所要紧跟数字化改革步伐,加强电子档案建设,为未来发展,提供可视化、可控化、工具化的支持。

    四是青年律师培养要制定系统规划。要发挥好律所在青年律师成长和培养中的基础作用,完善内部“传、帮、带”制度,建立健全实习律师带教制度,促进青年律师扎实掌握实务操作技能,扎实提升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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