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日,省高院发布《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为进一步探索和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深入交流破产工作经验,11月14日,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人文学院与市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与清算专委会联合举办“个人破产制度探索与实践交流会”。会议通过钉钉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
会议开始前,之江学院人文学院副院长李恒光博士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学院基本情况,传达了学院“高度重视学界和业界互动及专业合作”的理念。
市律协副会长冯坚结合浙江企业构成破产的原因,提出需将个人破产制度宣传好,以推动并实现个人破产制度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重获新生的破产保护功能。
交流会由市律协企业破产与清算专委会主任张燮平主持。期间之江学院青年教师徐辉博士、嘉宾律师及各委员就个人破产中债务人财产的难点、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实践、温州个人破产经验分享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及探讨。
市律协副监事长李乐敏对绍兴破产管理人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提出要总结好破产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宣传好个人破产制度的理念,以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审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个人破产立法。
个人破产制度的出台,给予了“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挣脱经济枷锁,获得“经济重生”的希望。本次交流会是市律协专委首次与高校联合开展理论与实务研讨活动,不仅加强了管理人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优势互补,更借此机会向社会公众介绍分享了个人破产的绍兴实践经验,助力推动目前浙江探索个人破产制度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