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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律师事业 终一生心血——挽送新中国第一代律师秦国光
发表时间:2021-1-11 发布者:Admin 点击率: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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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6日18时14分,新中国律师先锋、浙江省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后的第一位刑辩律师、绍兴律师界泰斗——秦国光同志溘然辞世,享年89岁。秦国光律师生在不幸的年代,但幸逢改革开放的新时代,终能投身于自己忠爱的律师事业,他倾尽心血奉献于新中国的法治事业,终其一生在律师的岗位上致力于司法体制的改革与完善,致力于为人民服务,照亮了这个最好的时代,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第一代律师的楷模,是我们绍兴律师业四十年历史的唯一骄傲。   

    秦国光律师生于1932年12月18日,1949年10月参加革命,担任过区公所秘书,以及法官。1955年调入绍兴市法律顾问处,成为新中国第一代律师;1958年,重回法院工作;“文革”期间,被下放到绍兴山区的稽江公社劳动。

    1978年底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犹如一股强劲的东风,吹散了阴霾与压抑,也点燃了无数政法工作者的激情与斗志。1979年,新中国全面开启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大业,国家决定恢复中断已久的律师制度,这一年,秦国光应召重返律师队伍,他以表率、专业、奉献为初心,全身心投入律师工作,奠定了绍兴律师事业从无到有的基础:他是浙江省第一个以辩护人身份登上法庭的律师,他筹备了浙江省第一家律师机构——绍兴县法律顾问处,他是全国执业律师当选省级律协会长的第一人,也是绍兴市律师协会第一任执业律师长……从业四十余年,他曾被司法部荣记一等功,荣获全国司法系统劳动模范、省首届“十佳律师”和省“十大功勋律师”等荣誉。

    从无到有,开辟律师事业新天地。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律师制度作为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是法治建设进程的基石。

    1955年,在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的第二年,绍兴地区法院试行公开审判制度,允许辩护人出庭为被告进行辩护,为律师在法庭登台亮相创造了条件。翌年秋,绍兴市开始筹建法律顾问处,却苦于无法找到懂法律的律师人才。组织上想到了秦国光,认为秦国光虽不是法律院校科班的毕业生,但他自学过法律,在法院工作过,勤奋好学,口才好,是当律师的合适人选。于是,秦国光被调入法律顾问处工作,任负责人,并由此成为新中国第一代律师。在这股法治的洪流中,秦国光如鱼得水,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带领法律顾问处办理刑事辩护案子 50 余起,代理民事案子 29 起,接待来访群众639人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05人次,代写法律文书 104份。

    呕心沥血,成为法治春天领路人。

    1979年11月,秦国光在浙江省恢复重建律师制度后第一个以律师身份登上法庭,为“周阿四故意杀人案”进行辩护。同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绍兴筹建全省第一家律师机构,身为一名党员,有着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的秦国光相信“时代必定要前进,法治的春天已经到来”,他接下这个重任,并竭尽全力积极筹备,1980年2月,浙江省第一家律师机构——绍兴县法律顾问处正式挂牌运转。通过组建律师队伍,带领开展法律服务,敲响经济建设服务战鼓,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顾问处工作逐渐走上轨道,充满活力。但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止,秦国光大胆推进律师业务领域“四大转变”,为绍兴律师事业发展打下扎实的经济基础,他竭力推进律所专业化发展、规范化管理,积极探求律所改革的道路。秦国光凭借勇于探索、勇于实践的胆识,将改革工作一步步深入,影响了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律师工作改革。

  勇于拓荒,发出法律服务第一声

  作为新中国的第一代律师,秦国光自觉担负起历史赋予法律人的职责和使命,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律师制度恢复的第一年,如何推进律师事业的发展,新时期律师工作的重点是什么?秦国光坚定地认为,律师必须自觉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律师工作的重心,必须转到为经济建设服务上来。这是时代赋予律师的职责!

  1980年秋天,国家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秦国光受邀出席。会上,各地代表纷纷交流了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的经验,而秦国光作为浙江律师代表,掷地有声地强调了律师的工作重心应当转移,应当自觉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其实在赶赴北京开会前,秦国光以及绍兴县法律顾问处的全体成员已经积极地将法律服务投入到了经济建设服务中,为绍兴乡镇企业排忧解难,提供急需的法律服务,深受乡镇企业和广大群众的欢迎。秦国光的发言,引起了司法部领导的重视。原本会议印发交流的12份材料中,没有一份是谈律师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为补上这个不足,司法部领导要求秦国光马上整理一份材料,印发与会代表。绍兴律师率先实行律师工作重心转移、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消息很快传遍了全国律师界,这份宝贵的“绍兴经验”迅速在全国学习推广。

  “律师同国家命运联系在一起,律师要关心国家、要关心人民,要关心下一代的成长”,这是秦国光多次在律师工作会议中强调的。他引导律师放眼中心大局,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的同时,将个人的理想和追求融入到党和国家经济改革发展的宏伟大业之中,为祖国繁荣强大奋斗不息。

   无私奉献,勇做律师事业担当者。

    秦国光出色的业务才能、刚正谦和的人格品质、拼搏的奋斗精神,加上骄人的工作业绩,赢得了浙江省和绍兴市律师界同行的普遍信任和一致拥护。1992 年,秦国光当选绍兴市律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这是第一次由执业律师担任律师行业协会会长,标志着绍兴律师行业自治迈入崭新阶段。1995年,秦国光高票当选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成为全国执业律师当选省级律协会长的第一人。他回忆时说:“这是全国第一届律师当会长,这一届,我记得(浙江省)律师大有发展,律师事务所一下子发展到100多家,成效还是比较好的。”

    担任省、市律协会长期间,秦国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律协工作的支持,筹谋律师行业发展思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依靠领导和律师的支持,大力倡导“求实、创新”的工作方针,在开拓律师业务、扩大律师队伍的同时,还把精力放在抓好律师培训、开展律师实务研讨、评选优秀律所与优秀律师,以及为律师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上,做出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他多次组织律师走出国门访问考察和学习交流,开阔全省律师眼界,增长律师见识,开拓律师业务领域,提升综合素质水平。他热忱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代表团,相互交流,彼此借鉴,虚心学习他们的宝贵经验,并毫无保留地介绍省市律协工作,打开了浙江律协和绍兴律协工作的新局面。

   在几十年工作中,秦国光以他的襟怀、才华、品格和不凡业绩,成为绍兴律师界的一代宗师,在促进全省和绍兴律师事业的崛起、推动绍兴经济的发展,乃至推进浙江律师事业的前进中,他更是一面旗帜。

    生命不息,奋进不止。

    “难以割舍的律师情怀让我寝食难安,无所适从,而那些渴望得到我法律帮助的人的无奈、婉惜甚至绝望的眼光,也深深刺痛着我。”原已退休的秦国光思索、斗争、纠结了近一个月,最终决定再执律师“正义之剑”,继续为律师事业和社会奉献。1996年6月,秦国光挂牌成立了绍兴律师界第一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事务所——秦国光律师事务所,开始了生命中的第三次律师执业。“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他组织团结所内律师把智慧奉献给大众,继续培育优秀的所内青年律师,为绍兴律师事业更长久的发展送上了新鲜血液,更好地为社会、为人民服务!

    择一事,终一生。秦国光律师用一辈子诠释“因为热爱所以坚持”的精神,值得每一个法律人学习与坚守。秦国光律师的一生,见证了绍兴律师四十年来一代又一代法律人的茁壮成长,他教导律师扛起推动司法公正、建设法治社会的重任,他鼓励律师敢为人先、建功立业,成就自我、奉献社会。

    石在,火是不会灭的。

    秦国光律师用一生诠释了不朽的律师精神,他的离开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成为永恒。缅怀是为了更好地传承,绍兴律师将秉承秦国光律师的风骨,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为建设“重要窗口”和省委赋予我市“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市域发展之路”的新使命新任务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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