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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接受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资格公告④(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
发表时间:2020-10-13 发布者:Admin 点击率:1299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律协【2015】6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绍兴市律师协会审定,以下1家律师事务所和7位律师符合接收实习人员条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浙江正大金茂律师事务所:金戈、丁蓉、金达洪、王宏辉、胡莉莉、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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