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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发表时间:2020-6-30 发布者:Admin 点击率:630

       6月22日下午,中共绍兴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绍兴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兴强主持会议。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金尧坤、陆国庆、杭黎方,委员郭炜、何建航、陈国仁、张英、周利雅出席会议,市律协副会长金顺新、虞伟庆,副监事长李乐敏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浙江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精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通知》、马卫光在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作为会后学习材料。会议还传达了全省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讨论并通过了行业党委委员分工事宜和2020年度我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陈兴强副局长指出,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讲话,是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指导性讲话。在整个社会群体中,律师作为一支专业队伍,是社会主义法治体制的建设者、实践者、推动者,协会要组织开展好宣传、教育、引导、普法等各项活动,使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同时通过民法典在司法过程中的实施,通过法律宣讲团的作用发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律师行业的形象。

    陈兴强副局长表示,在教育整治督查过程中发现律所的教育整治活动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教育整治力度呈“梯减”状态,律所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二是律所管理仓促应付,教育整治效果不显著。三是深入剖析查找问题不深刻,没有举一反三结合学习。他强调,要按照座谈会精神抓好工作,管好自己的队伍。要扎实推进行业教育整治年的各项工作。要抓住关键的第三阶段,通过案卷倒查、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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