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骆锦勇一行到市律协交流,就司法规范化提升和三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市律协的意见和建议。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兴强,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及律师代表参加座谈。市律协会长金尧坤主持。
与会人员对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加强法官与律师相互尊重,构建“清”“亲”关系等表达了自身看法,并就办理破产案件、财产保全中遇到的问题,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司法裁判统一性,双方队伍建设,律师调解工作,推进无纸化诉讼等交换了意见。
陈兴强副局长对法院给予律师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介绍了我市律师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目前推进的重点工作。并就如何构建法官与律师的良好关系,打造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提出建议,一是讲意识,要改变传统观念,明确通过职业共同体建设,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二是搭平台,要搭建好常态化、规范化的互动交流平台,加强双方沟通交流。三是建机制,要建立健全互评监督、信息互通、定期走访、定期开展活动交流等机制。四是明界限,要恪守法官与律师的交往规则,强化规则意识。
骆锦勇副院长表示,我们要努力把法官与律师的正当交往、良性互动变为工作常态,积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他提出,尊重是合作的前提,法官与律师要相互尊重,双方在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国家建设上肩负着共同的责任和使命。互信是配合的基础,法官与律师要建立信任关系,双方虽角色定位、职责不同,但要增进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监督是健康的保证,法官与律师要加强互相监督,从完善制度与健全监督机制出发,共同促进法官与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