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行业不正之风,教育警示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提升队伍形象,1月15日,绍兴市司法局在国际大酒店召开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教育整治年”活动动员部署会。绍兴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文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兴强,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陶百坤,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金燕,市律师协会会长楼东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王清琳出席会议。
会上陶百坤主任通报了近期我市律师违纪违规案例,陈兴强副局长就“教育整治年”活动进行了部署,市律师协会会长、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最后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文刚做总结讲话。
黄局长就开展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教育整治年”活动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治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开展“教育整治年”活动是保证法律服务行业正确方向的必然要求,是整肃法律服务行业道德纪律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是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高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水平。黄局长强调,广大律师要树立“一个意识”:以法律武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树立“三个观念”:律师是法治工作者,不是经济个体户;律师是师,要有高度的道德标准;律师事务所是组织,不是自由联合体,要有组织纪律性和价值追求。要强化法律服务机构的基础管理职责。要求法律服务机构坚持党建先行,充分发挥党组织对法律服务机构的引领作用;要强化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职责,坚持把思想政治培训放在培训工作的首位,强化管理惩戒职能,探索建立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员制度。要强化司法行政机关的日常监管职责,切实转变工作理念,把队伍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力量配备,创新监管手段,化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要加强正向引导,改变以业务收入论英雄的错误理念。
三是要切实提高服务能力,着力推动法律服务行业新发展。黄局长强调,律师业务要从“红海竞争”走向“蓝海竞争”,律师业务要“强起来”,积极拓展非诉讼业务和上市公司IPO业务;要“走出去”,为本地企业对外投资提供服务,要“优起来”,积极拓展私人和家族法律服务。要把开展“教育整治年”活动与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建相结合,与推进法治绍兴建设相结合,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律师制度改革相结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教育整治年”活动取得实效 。强调要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压实责任,确保实效。
各区、县(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业务科室负责人,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领导班子,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共计180余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