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律师行业的执业秩序,增强风险防范意识,6月4日至13日,绍兴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兴强带队,市律协班子成员和监事会、道纪委、纪律委员会组成的6个调研组,赴各区、县(市)和市直多家律师事务所开展“驻在式”调研督查。
调研组实地督查律师事务所管理建设,就内部管理制度、案卷台账情况、财务管理、合同管理、法律文书管理和警示教育学习等情况展开询查,对有关制度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
上虞区“驻在式”调研督查
6月4日,绍兴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兴强带领市律协第三调研小组,赴浙江曹娥江律师事务所、浙江国良律师事务所开展“驻在式”调研督查。
诸暨市“驻在式”调研督查
6月5日,绍兴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兴强带领市律协第四调研小组,赴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浙江曦明律师事务所开展“驻在式”调研督查。6月11日,市律协第三调研小组赴浙江博凡律师事务所、浙江勤文律师事务所、浙江信顺律师事务所调研督查。
柯桥区“驻在式”调研督查
6月5日,绍兴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兴强带领市律协第二调研小组,赴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浙江慈益律师事务所开展“驻在式”调研督查。
越城区“驻在式”调研督查
6月6日,市律协第一调研小组赴浙江鉴水律师事务所、浙江近山律师事务所开展“驻在式”调研督查。
嵊州市“驻在式”调研督查
6月6日,市律协第五调研小组赴浙江三惟律师事务所、浙江大丰律师事务所开展“驻在式”调研督查。
新昌区“驻在式”调研督查
6月12日,市律协第六调研小组赴浙江啸天律师事务所、浙江兴强律师事务所开展“驻在式”调研督查。
市直所“驻在式”调研督查
6月13日,绍兴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兴强带领市律协第一调研小组,赴浙江纳森律师事务所、浙江震天律师事务所开展“驻在式”调研督查。
陈兴强副局长强调,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对律所建设、律师发展的重要性;要正视问题,警钟长鸣,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加强律所规范化建设;要教育提升,加大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学习力度,进一步防范各类执业风险,确保所内全体执业律师严守执业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