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联系本会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理论调研
 
一人公司股东配偶对公司债务承...
建筑企业就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
介入因素影响侵权法因果关系判...
共识与争议——公司法定代表人...
对赌协议中对赌责任的调整规则...
第三人介入时安全保障义务人承...
“出售式”重整情形下破产重整...
共享与限制:酒店通过内置视频...
 
法律资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研究室负...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合同编...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破...
司法部发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信息搜索
锟斤拷态锟斤拷锟斤拷
上虞区司法局举办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专题培训班
发表时间:2019-4-15 发布者:Admin 点击率:1133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律师刑事辩护代理水平及办理涉黑恶案件业务能力,协助司法机关把好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专业作用,根据绍兴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9年4月11日下午,上虞区司法局成功举办一期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专题培训班,全区共14家律师事务所51名律师参加培训。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季慧娈律师以《律师办理黑恶案件技能及规范》为题对上虞区律师进行集中授课,她首先从“扫黑除恶”起始发展、“扫黑除恶”的概念解析、律师代理“黑”“恶”案件技能三方面进行讲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从业经历提醒律师代理涉黑恶案件要做到手续完备、有效辩护和风险防范,在代理过程中要做到“四禁止”、落实“五项制度”和六“不得”。季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验重点讲解了黑恶案件的主要辩点。

    最后她指出,代理刑事案件时,律师在咨询、会见、阅卷、调查和出庭五个环节要规范执业行为、依法辩护,并做好风险防范。

    上虞区司法局对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提出了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举措规范代理、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三点要求。

    通过此次培训,广大律师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有了新提高,对如何依法辩护,尽职代理有了新收获,也进一步明确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代理涉黑恶案件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绍兴市律师协会 2007-2012版权所有 管理登陆 邮箱登陆

地址:绍兴市延安东路652号新地大厦701室 浙ICP备12035809号 技术支持: 冰点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