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联系本会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理论调研
 
一人公司股东配偶对公司债务承...
建筑企业就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
介入因素影响侵权法因果关系判...
共识与争议——公司法定代表人...
对赌协议中对赌责任的调整规则...
第三人介入时安全保障义务人承...
“出售式”重整情形下破产重整...
共享与限制:酒店通过内置视频...
 
法律资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研究室负...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合同编...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破...
司法部发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信息搜索
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态
学习枫桥经验,弘扬“五四”精神
发表时间:2018-5-4 发布者:Admin 点击率:795

    5月3日,点金所党支部以“学习枫桥经验,弘扬五四精神”为活动主题,在所党支部书记凌国良同志的带领下到诸暨枫桥参观学习。全体党员律师在讲解员的指引下,认真参观了枫桥经验陈列馆、司法所调解室,并和枫桥司法所季华慧所长就枫桥经验与律师调解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给我们提供了新时代律师执业的新启示。通过这次“五四”活动,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到作为党员律师应当肩负时代使命,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深入实践律师调解工作,在实践中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延伸律师服务范围,利用专业优势,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建设法治浙江贡献点金力量。(点金所供稿)

 

 

绍兴市律师协会 2007-2012版权所有 管理登陆 邮箱登陆

地址:绍兴市延安东路652号新地大厦701室 浙ICP备12035809号 技术支持: 冰点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