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绍兴市律协公司、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在律协领导和会员的支持、配合下,有一定的工作成果,具体表述为:
1、组织召开了绍兴市律协公司、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到会人员踊跃,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参加了浙江省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在诸暨的会议,并作相应交流。
2、积极参加律协组织的各项论文、案例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我委会员参加律协组织的论文评选文章为3篇,入选的为一篇;我委会员参加案例评选的为5篇,初选入围的为3篇。
3、邀请华东新三板研究院院长隋波先生作新三板及投资研讨的相关报告。
未完成事项:
计划请最高法的审判长作《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报告,因与省律协的计划冲突,未完成。2018年计划以小范围探讨而非报告形式举办。
计划借助在虞常务的组织下,举办金融法律研讨会,此计划虞常务决定在2018年举办。
计划就公司法编写相关案例集,因与市律协的案例评选相冲突,故将案例编入市律协的案例集内。2018年,准备为公司法案例征集15篇案例,哪怕二、三个撰稿,也要编写一本完整的案例集。
二、2018年工作展望
2018年度,准备铁定完成“四个一”工程,具体为:
1、召开一次2018年的绍兴市律协公司、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
2、编写一本公司法的案例集子;
3、组织一次金融法务的研讨会(主要靠虞常务);
4、与最高法审判员作一次小规模的业务交流;
5、其它在全体会议中提出且切实可行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