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省律协于2017年开始在浙江省律师网络信息化系统开展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反响良好。今年将继续在浙江省律师网络信息化系统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对象
本市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兼职律师;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在本市各相关单位工作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二、年度考核时间
(一)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3月12日前,登陆浙江省律师网络信息化系统中的“年度考核”平台,进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参加考核的律师应按照要求填写《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律师事务所及时对律师出具考核意见。事务所完成考核后,应同时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书面报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
(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3月26日前,依照往年方式分别提交《法律援助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司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审核登记表》、《公职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审核登记表》(可在市律协网站下载)及律师工作证。
(三)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在3月26日前完成对神州律师网上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本地区律师年度考核信息的审查,并出具初审意见。同时在本地区审查结束后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和《本地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书面总结》(包括考核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等内容)书面报市律协。
三、年度考核要求
(一)年度考核的内容、等次以及标准、考核程序、不称职律师的处理等仍然按照《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二)参加年度考核的律师应当准确填报《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各类信息。律师考核结果可以直接与省司法厅律师综合管理平台对接。各所应认真审核律师的考核登记表,一旦发现考核信息填报有错后,请马上退回。
(三)因各种原因暂缓考核的律师,请先不要填报《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信息确认表》中将这类律师填写在“本所未填报年度考核表的律师情况说明”中,并填写清楚原因等内容。
(四)律师事务所应当认真评议本所律师的执业情况,并出具考核意见。对于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律师事务所评议考核意见”一栏中填写原因及考核结果。
(五)收缴律师执业证加盖专用章时间另行通知。涉及2018年律师执业证书换发的,需换证的律师应提供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一张。律师事务所将需要换证的律师名单制成汇总表,待市律师协会在年度考核系统完成受理、确认、审核工作后,连同律师照片、律师执业证,一并报市司法局集中后送省厅换证。
(六)对已转往非律师机构工作的和其他不参加考核的律师,请抓紧办理注销手续。考核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律师协会或直接与同道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联系。
(七)会费收缴待完成审核工作后进行。
全 称:绍兴市律师协会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城中支行
账 号:0915000367268900010
附件:律师执业证书换发汇总表.doc
绍兴市律师协会
2018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