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区、县(市)联络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等规定,及时有效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执业,更好地发挥律师在“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国家安全厅、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律师协会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实施意见》(浙司〔2017〕137号)。
现将该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市律协各区、县(市)联络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依照意见指引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律协秘书处。
绍兴市司法局 绍兴市律师协会
2017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