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
根据2017年7月26日主任会议商讨的内容,决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8月19日上午8点30分开始,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绍兴市新亚都大酒店附三楼3号会议室(绍兴市人民中路218号)
三、参加人员
1、市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2、外地相关专业律师受邀参加
四、会议内容
各委员分章节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最终将讨论意见汇总形成会议成果。
五、会议要求
1、经主任会议讨论,结合《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的章节情况,决定每章节安排一名牵头人。具体情况如下:王维永:第一章合同效力及相关问题;戚平波:第二章 工程价款的结算;顾群英:第三章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肖 凌:第四章 实际施工人权利的保护;李乐敏:第五章 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2、要求本专业委员会委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至少选择其中一个章节,并于2017年8月4日前将选择的章节情况报至“绍兴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委员会”微信群或与范平淹联系。
3、本专业委员会委员应针对选择章节的具体条文发表自己的想法、观点及理由,并提出相关建议,形成文字稿于会议时提交。
4、本专业委员会委员必须到会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
联 系 人:范平淹
联系电话:范平淹88207792,15957579898(679898)。
2017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