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绍兴市第七届民商委员会成立,一共有委员三十六名。成立后,本委组建了微信联系群和QQ联系群,并将各委员之间的联系方式作了通报。
民商委积极配合绍兴市律师协会举办的”2016年度绍兴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组织委员积极撰写论文,并根据律协要求,对参加研讨会的所有论文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评析,初步推荐优秀的论文参加研讨会,为研讨会成功举办尽了应有的努力。
2016年7月23日,本委第一次会议在绍兴市佳诚大酒店五楼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上,各委员就民商委的发展献计献策,其中不乏优秀的建议。比如,民商委每年设计、发布某一领域的格式合同等。
2017年9月,民商委主任走访了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就律师协会与中院法官协会、民商庭建设职责共同体进行了讨论,已商定今后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与法院开展各种活动,以建立新型的阳光下的律师与法官关系。
2016年12月,民商委积极与市中院进行业务联络,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草的撤销权意见征求稿进行了广泛讨论,提供了修改建议,得到中院的好评。
2017年2月,周利生律师、张礼律师等六名律师应邀参加市中院组织的“CLESS”沙龙活动。“CLESS”,是由commercial(商事)、legal(法律)、efficient(高效)、standard(规范)、share(分享)五个单词的首字母组成,即分享交流商事审判领域法律问题。在本次沙龙活动中,民商委委员就“检验期间、质量异议期、质保期三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区分的实务意义”、“质量异议期的性质,除斥期间还是诉讼时效”等沙龙主题问题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及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等法院的业务骨干等作了沟通和交流。
七届民商委在2016年的工作开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7年,民商委将继续创新活动方式,与相关部门、组织等友好协作,共同进步。现就具体计划汇报如下:
一、民商委在2017年预期设立不同领域的小组,如合同领域、婚姻领域等,在各领域间开展进一步的研讨活动。
二、与法院、仲裁委建立良好互动关系,组织、参加相关研讨活动。
三、民商委与其他委员会开展研讨活动,就法律前沿问题,学科交叉问题进行交流。
四、民商委与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更好的为法律援助事业提供良好的律师资源。
五、民商委开展研究会议,各委员间作经验交流,取长补短。不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在律协的支持下,能够开展一次如刑事辩论赛模式的民商事模拟法庭,以提高中青年律师的庭审综合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