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以“管理人制度的实践与创新”为主题的中国破产法论坛专题研讨会在绍兴鉴湖大酒店隆重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司法局、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等共同主办,绍兴市律师协会、绍兴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共同承办。作为破产法界的高端峰会,论坛吸引了来自全国破产管理人系统、法院系统、高校科研系统在内的45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参与研讨。
绍兴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凌志峰,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深远,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王富博出席开幕式并致辞。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宏伟、绍兴市司法局王旭波局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三联等八位与会嘉宾分别就不同内容作了主题发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凌志峰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致辞
王旭波局长作“勇于创新砥砺奋进不断开创破产管理工作新局面”主题发言
陈三联秘书长作“浙江律师从事破产管理的实践与思考”主题发言 十年间,我市破产管理人共承办法院破产案件228件,其中办结114件,处置破产企业资产价值总额113.3亿元,公平清偿破产企业债务总额655.2亿元,平稳处置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资产变现、债权追讨等难点问题。我市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先后办理了我省第一个破产清算案—嵊州市第三羊毛衫厂破产清算案开始、浙江第一个大型民企破产重整案—浙江纵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六个企业合并重整案、国内第一个境外上市民企破产案—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等五个企业合并破产清算案经典案例,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形成了破产管理工作的绍兴经验。
在“管理人的选任与队伍建设”、“管理人履职与监督机制”、“管理人与破产重整制度等问题”三个分会场中,我市冯坚、李乐敏、魏德祥、娄奇铭四名律师应邀参加论文交流。
娄奇铭律师作名为“破产联合管理人之利弊分析”的主题演讲
魏德祥律师作名为“论破产管理的经济属性”的主题演讲
冯坚律师作名为“管理人账户开立说起——论管理人职权运行方式的创新和自我监督”的主题演讲
李乐敏律师作名为“反向出售式重整模式在建筑企业破产程序中的运用——兼评浙江振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的主题演讲
开放式交流环节,王欣新教授、杨忠孝教授与多位嘉宾就破产管理人制度问题展开激烈讨论。
本次论坛最终评出一等奖4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8篇。我市律师共有三篇论文获奖,分别为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李乐敏律师、苏凌蓉律师所著的《融资租赁物的取回权及权利冲突探析——以破产管理人为视角》荣获二等奖,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魏德祥律师所著的《破产管理的法律经济学分析》与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吴炯杰律师所著的《论管理人未尽忠实、勤勉义务的执业风险及防范——对管理人责任纠纷案件的思索》荣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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