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5日,绍兴市公安局举行首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绍兴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凌志峰为9名法律顾问颁发聘书。9名律师分别为省律协副会长、市律协名誉会长、大公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李旺荣,市律协会长、越光律师事务所主任楼东平,市律协监事长、中行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国庆,市律协副会长、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坚,中圣律师事务所主任朱顺德,近远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淑芳,华越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庆华,明显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显明以及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屠世超。市公安局副局长章松青、政治部主任陆伟香以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聘任仪式。
据悉,绍兴市公安局专门制订了《绍兴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此次聘请的法律顾问聘期为二年。受聘法律顾问表示,在任期内将忠于事实和法律,坚持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法律控制、事后法律补救的原则,为市局的重大决策和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讨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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